十八屆四中全會10月召開 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
2014-10-23
綜合新華社電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開會議,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,主要議程是,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,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。會議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經濟形勢和下半年經濟工作。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。
“四中全會”
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
會議認為,依法治國,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,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,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、事關人民幸福安康、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、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全面深化改革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,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,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。
會議強調,我國正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,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,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,國際形勢復雜多變,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,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,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、作用更加重大。
下半年經濟
經濟運行面臨一些困難
會議認為,今年上半年經濟運行保持在合理區間,主要指標符合年度預期目標。
會議指出,做好下半年經濟工作,要準確把握改革發展穩定的平衡點,準確把握近期目標和長期發展的平衡點,準確把握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結合點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,堅持宏觀政策要穩、微觀政策要活、社會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,保持宏觀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。針對經濟運行中的突出問題,更加注重定向調控。
昨日,就當前經濟形勢和下半年經濟工作,中共中央召開黨外人士座談會,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。習近平強調,在充分肯定我國經濟發展成績的同時,也要看到,我國經濟運行正面臨著一些困難,特別是出現了一些可能引發經濟下行和風險增大的邊際變化。
習近平指出,我們必須審時度勢,全面把握和準確判斷國內國際經濟形勢變化,堅持底線思維,做好應對各種新挑戰的準備。要把轉方式、調結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,針對突出問題,主動作為,勇闖難關。
■ 釋疑
黨的“四中全會”怎么開?
改革開放以來,每一屆中央委員會通常要召開七次全體會議,即“一中全會”到“七中全會”。
深化“三中全會”部署
“一中全會”一般緊接著黨的代表大會之后召開,聚焦“人事”,討論、選舉黨的領導;“二中全會”一般在全國兩會之前召開,主題也以“人事”為主,討論新一屆國家機構的人事安排;“三中全會”則以“經濟與改革”為主題,改革開放以來歷屆三中全會的決策部署,對中國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。
而“四中全會”,一般與“三中全會”相隔一年左右,會期一般4天,會議內容通常全面落實、深化“三中全會”的決策部署。
8個月前的十八屆三中全會,提出“建設法治中國,必須堅持依法治國、依法執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進,堅持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一體建設”。今年10月將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,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。
多以“黨建”為主題
特別是十四屆四中全會以來,“四中全會”還常聚焦“黨建”。十二屆四中全會,討論確定了關于進一步實現中央領導機構成員新老交替的原則;十四屆四中全會、十六屆四中全會、十七屆四中全會均以黨建為主題。
如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,“黨內存在不少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、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問題,這些問題嚴重削弱黨的創造力、凝聚力、戰斗力,嚴重損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,嚴重影響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和執政使命實現,必須引起全黨警醒”。
會進行部分人事調整
依據黨章等規定,開除中央委員、中央候補委員的黨籍,要經黨的全會決定。
十五屆四中全會、十六屆四中全會,分別審議并通過了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許運鴻問題的審查報告》、《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于田鳳山問題的審查報告》,分別撤銷許運鴻、田鳳山的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、中央委員會委員職務,開除二人黨籍。
十八大以來,我國反腐力度超過以往,此前被查的34名省部級高官中,有中央委員(國資委原主任蔣潔敏、公安部原副部長李東生),中央候補委員(廣州原市委書記萬慶良、四川省委原副書記李春城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原副總經理王永春)等。
按照規定,上述人員的處理,也將在今年10月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審議通過,追認、確認。
新京報記者 王姝
■ 縱深
黨的全會首次以依法治國為主題
20個月前的十八大,提出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”;8個月前的“三中全會”,提出“建設法治中國,必須堅持依法治國、依法執政、依法行政共同推進,堅持法治國家、法治政府、法治社會一體建設”;3個月后召開的“四中全會”,將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。
梳理十八大以來的重要節點,“依法治國”貫穿其中,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”的“路線圖”日益清晰。
習近平多次提依法治國
十八大閉幕不到一個月,在201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會上,習近平指出,“新形勢下,我們黨要履行好執政興國的重大職責,必須依據黨章從嚴治黨、依據憲法治國理政”。
其后,在中央政治局集體學習、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會議、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等多個會議上,習近平多次提到“依法治國”。
2013年2月23日,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行第四次集體學習,習近平強調,“我們要依法公正對待人民群眾的訴求,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”。
今年1月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,習近平要求,“各級領導干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、推動發展、化解矛盾、維護穩定能力”。
將專題討論依法治國
梳理改革開放以來歷次黨的全會,以“依法治國”作為主題,十八屆四中全會還是黨史上的第一次。
7月8日,在第三次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開幕會上,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曾表示,“黨中央高度重視法治建設,今年底即將召開的四中全會上,中央將專題討論依法治國問題,而這在黨的歷史上尚屬首次”。
“有法可依的問題已經基本解決,現在要解決的是有法必依的問題。”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、許耀桐等受訪專家認為,自“依法治國”理念提出以來,我國法律體系逐漸完善,十八大前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構成,因此,十八大提出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”。
如何才能做到“有法必依”?“這就是四中全會要解決的問題,制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路線圖。”竹立家說。
據新京報記者了解,為形成四中全會的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”“路線圖”,相關部門數月前就已行動。今年4月,新華社調研組就來到南通,專題調研“依法治國與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”。南通網報道稱,“此次調研是根據中央領導要求,為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依法治國和國家治理現代化而開展”。
“司法改革”或為切入點
受訪專家認為,四中全會的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”“路線圖”,應以司法改革為突破口。
司法改革是三中全會的重點內容之一,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“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、檢察院人財物統一管理”、“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”等若干改革措施。
截至目前,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的三次會議,兩次都涉及司法改革。
“司法體制改革是依法治國的切入點,更是依法治國的保障。”竹立家說,“依法治國”涉及依法執政、依法行政、司法公正等多方面內容,“司法公正是依法治國的底線,只有真正實現了司法公正,才能談及依法執政、依法行政”。 |